教师函〔202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部署安排,我部启动了第二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遴选工作。
经院校自主申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推荐、项目秘书处形式审查、专家会议评审、网上公示,确定第二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240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培育建设单位2个。现将结果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省(区、市)域内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国家级团队)立项(培育)建设的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要加大对国家级团队立项(培育)建设单位的支持力度,在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等项目中予以重点倾斜。国家级团队立项(培育)建设单位作为团队建设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团队建设的具体筹划和组织实施,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建立工作机制,创设必要条件,稳步开展建设。各地各校要对接本区域重点专业集群,总结借鉴首批国家级团队建设经验,因地制宜做好省级、校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整体规划和建设布局,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和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为全面提高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提供强有力的师资支撑。
附件:1.第二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名单.doc
2.第二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培育建设单位名单.doc
教育部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