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思政司函〔2018〕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推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43号令)落地落实,切实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委托部分高校建设一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推进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精神贯彻落实,切实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门力量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素质能力和工作质量,为落实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坚强保障。
二、目标任务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主要承担队伍的培训研修、理论教育、实践探索、政策咨询等工作任务。
一是提升培训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43号令要求,围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不同工作领域、工作环节、工作阶段的实际需求,建立完善队伍培训核心课程体系,优化培训师资库建设,着力提升培训培养的专业化科学化水平。
二是加强工作研究。充分发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的研究功能,团结和凝聚一批理论专家和实践工作骨干,围绕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以及提升队伍素质能力等方面问题开展研究,形成一批有价值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成果,为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提供决策参考和理论支撑。
三是推动共建共享。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将以教育部委托、地方教育工作部门、相关高校共同建设的模式推进。通过建立健全激励考核机制,充分发挥承建高校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整合校内校外培训研修资源,实现区域内队伍建设信息互通、成果共享、优势互补,进一步发挥研修中心的示范辐射效应。
三、申报遴选
1. 申请范围。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与研修基地和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所在高校、部委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可直接申请。各省(区、市)教育工作部门可结合本地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体量推荐属地1-2所高校。有申请意向的高校需填写《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申报书》(附件1)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2.考察审核。按照“数量从严、质量从优”的原则,从工作基础、能力意向、条件保障等角度,通过专家评议和实地考察等方式,择优确定委托建设单位。
3. 进度安排。各省(区、市)请于2018年9月1日前(以邮戳为准)将所有申请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以刻录光盘形式)一并报送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思政司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遴选和实地考察(仅考察通过初步遴选的申报单位)。9月公示结果。
四、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思想教育与网络处,邮编:100816
联系人:李魏 010-66097155
邮 箱:szc@moe.edu.cn
附件2: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3: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建设标准(试行).doc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