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项目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技厅函〔2019〕1号)和《教育部科技司关于2020年度“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项目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司〔2020〕218号)的安排,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我司组织专家进行了通讯评审和视频答辩,根据两轮评审结果确定了入选区域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2月1日—2月7日。期间,对入选区域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正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与真实个人信息、有效联系电话和地址。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教育部科技司 李琳娜、任昌山
联系电话:010-66096457、66097208
电子邮箱:kjsxxh@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100816
教育部科技司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