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教院函字〔2022〕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育督导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督导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历届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教育督导条例》《督学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建设一支高水平、专业化、适应教育督导工作新形势的教育督导队伍,国家教育行政学院2022年拟面向全国教育督导人员开展系列网络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帮助学员完善履职必备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提升督导岗位工作能力,促进教育督导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保障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培训计划
遵循“分级分类、突出重点、按需施训”原则,围绕教育督导岗位职责和工作重点,构建立体化网络培训项目体系(详见附件1),主要项目如下:
1.专题培训:根据教育改革发展形势,紧扣当前教育督导工作重点,围绕“双减”专项督导、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及视导员自督自评、2022卡塔尔世界杯热门 质量评价、普通高校教育教学督导评估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
2.岗位培训:围绕督学、视导员岗位职责和特点,以督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中心内容,设置不同的分层分岗培训项目。
3.定制化培训:为进一步满足教育督导人员多元化、个性化培训需求,可根据合作单位培训需求,量身定制培训计划和方案。
三、培训时间
培训全年接受报名,网络学习时长一般为3个月,具体开班时间和学习时长由参训单位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协商确定。
四、培训方式
1.学习平台: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督学网络学院”平台(网址:https://dx.tcc.edu.cn/)组织实施,学员可以直接下载移动客户端“学习公社云”APP随时登录学习;也可与合作单位共建学习平台,面向学员提供培训服务。
学习公社云APP
2.学习方式:网络培训主要围绕课程学习、直播答疑、主题研讨、心得撰写等环节进行设计和考核。具体环节也可结合各参训单位的需要进行定制化设计。
学员完成相应环节考核要求,可在线打印学时证明,参训单位可将其纳入相关档案,学习时长计入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五、培训费用
结合项目的规模、时间和具体内容等,参照政府规定的行业标准收取培训费用,主要包含课程资源开发、组织管理、教学服务、平台使用、带宽支持等费用。培训费用由参训单位统一支付,不向个人收取。请按以下账号支付:
收款单位: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体育场支行
账 号:0200053009014409667
联 行 号:102100005307
六、报名事宜
各相关单位收到通知后即可组织报名,根据培训需求填写参训回执表(见附件2),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联系。
各省份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下:
1.京、津、冀、鲁
联系人:王威威 联系电话:010-69263804、69263814
2.沪、苏、浙、皖、豫、鄂
联系人:张志华 联系电话:010-69205993、69228543
3.闽、赣、湘、粤、桂、琼
联系人:刘春晓 联系电话:010-69296853、18511186281
4.晋、辽、吉、黑、贵、云、陕、甘
联系人:袁宏伟 联系电话:010-69225406、69249580
5.内蒙古、渝、川、藏、青、宁、新
联系人:刘宴彬 联系电话:010-69224150、69240058
邮 箱:enaea@naea.edu.cn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8号
邮 编:102617
附件:
2.2022年全国教育督导人员系列网络培训参训回执表.docx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