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教院函字〔2022〕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党中央对港澳台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港澳台学生国情教育培训规范化和常态化,在教育部港澳台办的指导下,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拟定了2022-2023年港澳台学生国情教育网络培训实施方案(见附件1)。请各地各校高度重视,指导港澳台师生认真参加平台课程学习,并做好相关组织、宣传和总结工作,鼓励高校将学习情况纳入学生学分。参训单位于4月25日前统一由省级教育工作部门将报名表(见附件2)发送至报名邮箱gatxs@naea.edu.cn。培训由教育部港澳台办专项经费支持,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收取培训费用。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徐歆媛、卢扬 010-60217851
教育部港澳台办:刘海峰 010-66097050
附件:1.2022-2023年港澳台学生国情教育网络培训实施方案.docx
2.2022-2023年港澳台学生国情教育网络培训报名表.docx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