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教院网培字〔2020〕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职业院校,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简称职教20条)、《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等文件要求,结合当前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经研究,我院决定组织开展全国职业院校“落实‘职教20条’,助推职业院校改革发展”专题网络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1.准确理解和把握“职教20条”的核心精神,深刻理解国家中长期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战略目标、发展任务、改革重点、保障措施等相关内容。
2.深度解析当前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形势与任务、热难点实际问题,助力各职业院校及各有关单位转变教育观念,探索新的工作思路和方法,推动改革创新,努力开拓职业教育发展的新局面。
二、培训对象
1.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职业教育负责同志和职成教处负责同志;
2.各职业院校领导干部及全体教师。
三、培训时间
本次培训学习周期为2个月,各参训单位可独立开班,具体开班时间由参训单位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联系确定。
四、培训内容及形式
本次培训依托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培训平台组织实施,培训期间,参训学员在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www.frankmarkow.com)官网或下载“学习公社”手机APP进行实名注册(已注册过的学员可直接登录),登录后使用学习卡卡号,即可参加培训学习活动。
1.课程学习:
此次培训邀请职业教育领域内专家、学者和职业院校优秀校长等,对职业教育的新政策及改革发展中的实际问题,进行详细解析和分享优秀实践案例,设置有“十九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和职教政策学习”“三教改革”“1+X证书制度”“课程思政”“教育脱贫攻坚”“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等六个维度的课程模块。参训学员需累计完成25学时(45分钟/学时)的视频课程学习任务。
2.主题研讨:
培训期间,参训学员需在班级管理员的组织下,结合研讨主题和岗位工作实际进行主题研讨。此外,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论坛将设立主题研讨区,参训学员可在论坛内与全国范围内的同行进行广泛地交流与互动,分享学习体会。
3.心得撰写:
培训结束后,参训学员需结合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和自身工作实际,撰写一篇1000-1500字的学习培训心得体会或工作改进方案,作为本次培训的培训成果。
4.专家答疑:
培训期间,我院将遴选专家不定期在讨论区为学员提供在线答疑,促进实际问题的解决和学员能力的提升。
培训结束后,完成培训考核要求的学员可在线打印“学时证明”,参训单位可将其纳入相关档案,学习时长计入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260元/人(含课程建设、组织管理、教学服务、平台使用、带宽支持等费用)。费用以学校为单位按下列账号统一支付:
收款单位: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体育场支行
账 号:0200053009014409667
联 行 号:102100005307
汇款或转账请标注“落实‘职教20条’网络培训”,以便核查。
六、报名事宜
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可统筹安排,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参加培训,各学校也可自主报名。培训以参训单位组建班级,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培训活动,每班原则上不少于30人。
各地、各学校收到通知即可组织报名,填写培训报名表(见附件),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10-69240058;010-69248888转3630
邮 箱:F2008@vip.163.com
传 真:010-69249580
地 址: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8号)
邮 编:102617
七、延伸服务
围绕“职教20条”文件精神的具体落实工作,我院可结合各单位培训需求,开展送培送教活动,费用另计。
附件:“落实‘职教20条’,助推职业院校改革发展”专题网络培训报名表.docx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远程培训中心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