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教院函字〔202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中、高职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领会把握《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等文件要求,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决定举办学习《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系列直播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1.学习领会政策精神。学习领会新时期国家对职业教育的新理念和新要求,树立科学的职业教育发展理念,遵循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2.聚焦落实重点任务。立足“优化职教类型定位”的新需求,帮助各职业学校全面把握建设高质量职业教育体系的重点任务,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深化产教融合,推进校企合作,促进“三教”改革,全面深入地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培训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干部和教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
三、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邀请国内知名专家,设置6期直播课程,聚焦《意见》7个部分22条的主要内容,围绕《意见》文件学习、以数字化转型驱动职业教育改革、“鲁班工坊”平台建设案例、产教融合建设创新路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新模式探索、产业学院建设实践等内容开展直播学习。
四、培训时间
本次培训于3月起开始报名,计划直播时间为2022年5月至7月,具体启动时间由委托单位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协商确定。
五、培训形式
1.学习平台:培训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的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www.frankmarkow.com)平台组织实施。参训学员在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进行实名注册,登录后使用统一发放的学习卡参加学习(已注册过的学员可直接登录并使用学习卡),也可以直接下载移动客户端(学习公社App)随时登录学习。参训学员完成教学任务后可以在线打印学时证明,参训单位可将其纳入相关档案,学习时长计入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学习公社APP
2.学习方式:培训以互动式直播课程学习为主,专家根据主题内容、借助直播平台工具进行互动式教学设计。课程结束后,在培训期间可不受时间地点限制且不限次点播回看。参训学员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后可以在线打印学时证明,参训单位可将其纳入相关档案,学习时长计入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3.学习资料包:参训学员可领取电子学习资料包一份,包含导学手册、教育政策汇编和参考资料汇编等学习资料。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由委托单位统一支付,不向个人收取费用。费用为600元/人,含课程资源开发、组织管理、教学服务、平台使用、带宽支持等费用。由委托单位按下列账号统一支付:
收款单位: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体育场支行
账 号:0200053009014409667
联 行 号:102100005307
七、报名事宜
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可统筹安排,以地市或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为单位组织参加培训,各学校也可自主报名参加。各相关单位收到通知后即可组织报名,根据培训需求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具体开班时间、培训形式由委托单位与学院协商确定。
各省份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下:
1.京、津、冀、鲁
联系人:王威威 联系电话:010-69263804、69263814
2.沪、苏、浙、皖、豫、鄂
联系人:张志华 联系电话:010-69205993、69228543
3.闽、赣、湘、粤、桂、琼
联系人:刘春晓 联系电话:010-69296853、18511186281
4.晋、辽、吉、黑、贵、云、陕、甘
联系人:袁宏伟 联系电话:010-69225406、69249580
5.内蒙古、渝、川、藏、青、宁、新
联系人:刘宴彬 联系电话:010-69224150、69240058
邮 箱:enaea@naea.edu.cn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8号
邮 编:102617
附件:学习《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系列直播培训报名表.docx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2022年3月22日